诈骗犯出狱后继续行骗
李大虎出生于1972年,家住南部县河坝镇某村。身高不足1.65米的他,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且相貌平平,但天生巧舌如簧,行走江湖骗财骗色。
2004年1月4日,因犯诈骗罪,李大虎被安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07年10月27日刑满释放。出狱后,李大虎不思悔改,因涉嫌诈骗罪于2012年9月27日被梓潼县公安局抓获,次日刑事拘留。
当年要抓李大虎的,不只是梓潼警方。2012年10月20日,闻讯前来的重庆万州区警察从梓潼看守所将李大虎带走并刑事拘留,一个月后将其逮捕。经重庆警方查明:2009年至2012年,李大虎流窜在云贵川渝四地,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先后作案十起,骗取数十人财物用于挥霍,涉案金额2460342元。其中,4名女受害人被骗钱骗色。
2013年9月12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大虎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2014年10月,正在重庆三峡监狱服刑的李大虎,被来自四川蓬安的警察带走。原来,在2009年初,李大虎对蓬安女子陈某骗财骗色,涉案金额3.27万元。在重庆接受侦查、起诉及审判期间,李大虎并未就此案作出交代。为追究其漏罪,蓬安警方再次对其立案侦查。2015年2月6日,蓬安县人民法院宣判:李大虎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与前重庆法院的判决合并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10个月,并处罚金203000元。
11起案件中5名女士蚀财失身
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综合重庆万州及四川蓬安两地法院的判决书,罗列出李大虎从2009年至2012年4年间的诈骗犯罪行径:
2009年2月,李大虎化名李伟,冒充“双虎家私”、“全友家私”蓬安总代理窜到蓬安县城,骗取陈女士信任后与其建立恋爱关系,后以筹措家具货款等为由,骗走陈某人民币3.27万元。2014年11月23日,李大虎的父亲前往蓬安,代为退赔被害人陈某人民币2万元。
2009年4月6日,李大虎化名李伟回到南部老家,以租车为借口,骗走被害人杨某“华普”牌轿车一辆,以3.7万元价格将该车变卖并将赃款据为己有。后经物价鉴定,被骗车辆价值49146元。
2009年5月,李大虎化名李伟,冒充服装厂老板前往达州市宣汉县城,与该县女子张某建立恋爱关系。后以办厂、进货为名,向张某及其亲戚借款8.4万元、向胡某借款4万元、向刘某借款1万元,然后携款潜逃。
2009年12月,李大虎化名胡昊,冒充设计工程师前往重庆市铜梁县,与被害人韩某相识后,李谎称自己能以内部价买到商品房,于2010年初,分两次骗得韩某现金7.5万元后逃匿。
2010年1月,李大虎同样以胡昊这个化名,冒充装修老板,在铜梁县城骗得被害人王某现金0.5万元后逃匿。
2010年5月初,李大虎化名胡昊,在峨嵋山市冒充酒店装修老板,骗得石某信任后建立恋爱关系。同月27日,李大虎以赴上海买电梯差款为由,用虚假房产登记证骗得石兄现金8万元;又将石某的一辆“中华”牌轿车开走,当天以6.9万元价格卖与他人,并将赃款据为己有。后经物价鉴定,该“中华”轿车价值79196元。
2010年5月底,李大虎化名胡昊,冒充设计院工作人员,通过网络聊天与贵州遵义女子彭某相识,骗取其信任后建立恋爱关系。同年7月,李大虎谎称购地建酒店缺资金,先后骗走彭某10万元后逃匿。
2010年7月,李大虎化名胡昊,冒充设计院工程师,通过网络聊天骗得重庆市万州区女子瞿某信任,谎称可以买到便宜房产,骗取瞿某朋友卫某现金54万元后携款逃匿。
2011年1月,李大虎化名李伟,在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经营KTV时结识受害人余某。后李谎称自己在丽江有房产出售,骗得余某36万元后携款逃匿。
2011年9月,李大虎化名杨浩,冒充设计院工作人员,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德阳女子游某并建立恋爱关系。李大虎谎称自己是贵州省文山人,将回老家搞房地产开发。同年12月,李带游一起到文山“考察项目”后,成功骗得游某及其亲戚现金76.7万元。得手后,李大虎携款逃匿。
2012年7月底,李大伟化名方程,冒充房地产开发商身份,在绵阳市梓潼县结识洗脚坊女工白某。同年8月24日,李大虎以“陪领导打牌”为由借走白某现金1万元;8月26日至9月初,李大虎谎称交纳工程保证金等,先后骗取白某2万元、白某公爹李某14.1万元,白某亲属李某10万元。诈骗成功后,李大虎携款逃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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