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张女士的孩子今年9岁,在宁国南路上某小学读书,前几天她无意闯入孩子的房间,意外发现孩子正在偷偷吸食一根细长的烟状物体,“不是香烟,但也能吐出白烟,看上去就跟吸食真烟一样。”张女士说,见状她赶紧将“烟”夺了下来。
经过询问,孩子告诉张女士,这种“烟”是在学校门口商店买的,近段时间在同学之间很流行,他觉得好玩,才多次买回家,趁着家人不注意就拿出来吸食。张女士忧虑地说,先不说这种东西是否有害,孩子小好奇心强,要是吸食习惯,以后或许会过早染上吸食真烟的不良习惯。
小学门口售电子烟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南熏门桥附近某小学门口的一家文具店内,老板称这种“烟”其实就是电子烟,有的人会买来用作戒烟,“我们以前也进过,当作一种玩具卖。”老板说,由于销路不是很好,他们卖完后就没有再进货了。
记者在宁国南路上某小学附近,恰好看到一家杂货店门口,就摆放着一支这样的电子烟,老板表示,这是店里最后的一支了,“平时卖得还不错吧,味道好,小孩子喜欢,吸起来就跟舔棒棒糖一样。”老板说,这不是真烟,对孩子也没有危害。
记者花15元买下了这支电子烟,电子烟比真烟要长和粗,除了顶部写着一圈英文标示,烟身上既无商标、品名,也无生产厂家标识。吸一口电子烟,“烟头”处不仅会发出红光,还能吐出薄荷味的烟气。吸食过后,口腔内会留有很强的薄荷味。
[观点]向儿童贩卖“电子烟”涉嫌违法
记者首先将此事反映给合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这种“电子烟”和曾经查处过的“魔爽烟”有类似之处,如果它真实模拟了吸食香烟的动作,可能会引诱孩子沾染上这类瘾品,对孩子的身心发展不利,“我们会去现场查看,再作处理。 ”对于电子烟,工商部门工作人员称,如果确定其是“三无产品”,他们将能够对商店进行查处。
安徽韶阳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律师介绍说,我国已加入由世卫组织批准发布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其中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 “因此商店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李律师说。
合肥市一院呼吸内科一位医生表示,他之前听说过电子烟这种东西,“如果儿童过量吸食,肯定对身体健康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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