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10时许,家住广水市武胜关镇培龙村56岁的邓某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304省道行至广水市开发区路段时,被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武胜关中队民警查获。经检查,邓某某属无证驾驶机动车。
得知自己要被行政拘留,邓某某还理直气壮地说:“这辆车是我儿子的,他有驾驶证还管我啥事,我只是方便一下,怎么就要拘留我呢?”
民警告诉他:“你的儿子有证只能代表他本人,不能代表其他任何人,你要驾车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否则就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无证驾驶,必须行政拘留。”
民警的一番话,终于使邓老汉明白了儿子有证不代表自己有证这个道理。他对民警说:“那怎么办呢?要不我重新补办驾驶证或罚点款行不行?”民警告诉他,无证驾驶不但要补办,而且还要罚款,同时必须行政拘留。 目前,广水交警依法对邓某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5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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