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母亲:你们得多来看看我
周老太太今年80多岁了,膝下有三子一女。几年前,老伴去世后,她就跟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大儿子一起生活。
最初几年,老人的其他几个子女,逢年过节都会来大哥家看望母亲。可最近几年,看望她的时间越来越少,甚至春节一大家人都不能团圆。
这让周老太太倍感孤独。她的大儿子给弟弟妹妹打电话,希望他们经常过来看看老母亲。可每次,弟弟妹妹都满口答应,可上门来探望母亲的次数还是没增加。有的甚至一年都不来看一次。
不过,母亲每月400元的生活费,他们倒是从不拖欠。
临近年底,老人更觉得孤独,于是,她起诉了不跟自己住在一起的三位子女,法院受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此案后,调查得知,这些年来,周老太太的其他三个子女,很少去探望她。最小的儿子,甚至一年都不去看老母亲一次。
法官认为,周老太太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顾。虽然周老太太的大儿子一直在照顾她,但她要求其他子女探望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判决不跟周老太太一起生活的三个子女,每人每月至少探望她一次。同时,判决还要求,在探望方式上,几个子女应当商量,从有利于周老太太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
而通过这次判决,周老太太的其他三个子女,也意识到自己平时做得不对,他们主动商量,每月不但分开时间去探望,逢年过节,还商量一起去探望,一家人顺便聚聚,让老母亲高兴高兴。
七旬父亲:你们要轮流照顾我
今年70多岁的刘大爷家住南京城北,他有三个儿子。老伴去世得早,多年来,他一直跟着大儿子生活。
今年以来,刘大爷的大儿子身体也不好,对他的照顾方面有限。他希望三个儿子轮流照顾自己,这样能减轻老大的压力。
可另外两个儿子均称,父亲当年分家时做得不公平,老大得到的财产明显多,所以他们不肯接父亲一起生活。不过,他们均承诺,会不定期探望他,并给他买衣服和食物。
无奈之下,刘大爷只好向法院求助,希望通过法院判决另外两个儿子一起照顾自己。南京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刘大爷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无法独自生活,三个儿子应该按照他的实际需要来尽赡养义务。刘大爷名下没有房产,最终,法院判决刘大爷轮流与三个儿子共同居住和生活。
法院认为,子女对父母具有同等的赡养义务,并不以父母对自己的抚养义务的多少为前提,也不以父母在分家产时各子女之间要平均为前提。
法官说法
常回家看看,是法律规定的
据南京法院婚姻家事审判方面的法官介绍,自从2013年我国老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实施后,每年春节前,法院都会受理一些老人状告子女求探望的案件。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赡养老人,不仅仅是经济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同时还要照顾老人的一些特殊需要。
作为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人。那些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人。法官建议家中有老人而又不跟老人住在一起的市民,应抽空常回老人那儿看看。尤其是逢年过节时,更要去看望老人。
法官还提醒广大市民,赡养和孝顺父母,最根本的体现应该是对父母的敬爱之情,要从内心和精神层面体现对父母的关心、爱护和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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