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指控,2012年至2014年间,熊保国在海淀、丰台等地,以投资文化遗产修复项目高额回报为名,集资诈骗田某等人1100万余元。
熊保国当庭不认罪,称自己和田某等人是借款关系。他说,2007年他注册成立了不老松公司,但没有任何经营,也无盈利。他注册网站收集全国各地文化遗产项目,计划理财赚钱后做文化遗产修复事业。
他总计向约40人借款2亿余元,并存入银行。他自称创设了一套模式管理存款,除能支付借款人本息,还能有10%的结余。
但公诉人认为,熊保国将款项存入银行,只是用后面投资者的钱给前面投资者返利。
熊保国还否认向借款人提过投资文化遗产修复能赚钱。但多名被害人称,熊保国亲口说投资古文化遗产修复有高额回报,他们受诱惑纷纷投资几万元到300万不等。后因返利停止,投资人报案,熊保国于2013年11月到案,还有1100万余元没有还给投资人。
熊保国称用案款中的500多万元贷款买了两套房。目前,两套房均已被查封。
此案未当庭宣判。
现场
嫌犯态度对抗不理庭审流程
按照庭审程序,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审判长会让被告人简短陈述对指控事实的意见。但熊保国不肯正面回答,坚持要详述他的到案经过。
审判长打断他,他就反复说:“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赋予了我陈述的权利。”公诉人和辩护人都向他解释,法庭审理程序由审判长主导。等法庭调查结束,会给他详述的机会。但他不听,坚持要按自己的思路说。
几个回合之后,公诉人表示:“鉴于被告人的对抗态度,公诉人放弃对他讯问。会在举证质证阶段出示熊保国此前的供述。”
轮到辩护律师发问,熊保国倔强地来了句:“不让我说话,我不再说了。”审判长宣布休庭,让辩护人给熊保国做解释工作。
约半小时后,熊保国再次走进法庭,落座后先要了一杯水。
法庭辩论阶段,熊保国详细介绍了法庭都已核实过的其身份信息,用了很长时间讲述自己的到案经过。他还说:“人生本来苦难多,再多一次又如何?”他认为检方指控是要把他钉在罪人的耻辱柱上,并用了排比句说他将辜负朋友的信任、亲人的眷恋、老师的教诲、父母的养育。
直到审判长提醒他,辩论不是让他发感慨,他才停止将排比句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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