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去年6月,两名男子来到延吉市某担保公司,声称要贷款买车,希望担保公司能出面担保。
“这两人,一个姓王,一个姓高。姓高的男子说是一家公司的老板,想贷款买一台车,他付首付,我们公司垫付尾款。”担保公司负责人称,高某出示了公司营业执照和收入证明,其上显示高某月收入数万元,如果分三年还清,每个月还款1.7万多元,就可以贷款买一辆价值90多万的车。
7月1日,高某与王某连同担保公司、银行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延吉市某4S店。三方签订了一份购车协议:由高某先行支付30%的首付款,其余70%尾款由担保公司垫付,等到银行审批贷款通过后,将钱转账给担保公司。
迟迟未还款 担保公司报警
当天,一辆价值90多万的豪车从4S店提了出来,暂存在担保公司,等银行放款,高某就可以将车提走。但王某和高某称着急用车,当天就想把车开走。“等银行放贷的信用卡办下来,我就去你们公司刷卡。”高某说。
“他的收入证明、营业执照我们看过,王某我们还认识,所以没怀疑,就让他们把车开走了。”该负责人说。
十多天过去了,高某迟迟没有来付款,担保公司负责人来到银行咨询。得知高某的审批手续有问题,银行还没放款。此时,高某已联系不上了,担保公司才意识到被骗,于是报警。
银行没放款 两人东窗事发
接到报警后,延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追查高某与王某的下落。第二天,王某和高某被抓获。
经审查,王某原来在汽车4S店工作过,后来做了二手车生意,对购车卖车的所有程序都非常熟悉。去年7月,二手车市场不景气,王某为了赚钱,联系高某精心设计了购车骗局。
“王某先将高某包装成一家公司的老板。”民警介绍说,王某伪造了延吉市某公司的营业执照后,对银行声称高某是该公司老板,想贷款购车。“王某和这家公司也认识,曾带着高某邀请银行负责人一同参观,银行的负责人信以为真,认为高某有还款能力。”事实上,高某的确是一名商人,但已负债累累,根本没有能力还款。
与此同时,王某通过长春的朋友,联系了一名内蒙古的买家,答应将新车以30多万元的低价出售,并让对方提前付了购车款,王某则从这笔钱中抽出20多万作为购车的首付款。2014年7月1日,王某和高某将车提走后,就把车卖到了呼伦贝尔市。
“他们俩的打算是,如果银行如期放款,并转给担保公司,短期内不还钱,银行也不会找到他们头上,骗局就成功了。”民警介绍,两人没想到银行并没有放款,于是东窗事发。
[国内新闻]昆明,靖国大厦物管日前贴出通知,因小饭桌学生及家长频繁乘坐电梯额外产生过高电梯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