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1996年12月2日上午,蚌埠女子韩某在家中被人杀害。警方认定韩某丈夫、时任蚌埠市东市区(现龙子湖区)区长助理于英生有重大嫌疑。当年12月22日于被逮捕,后被蚌埠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铁证如山
检方称,经鉴定,武钦元的生物样本和被害人体内精液吻合度达到99.99999%。检方认为,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的辩护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主观故意程度不深,临时起意,且带有偶然性,犯罪情节比较严重,而非特别严重,且归案后自愿认罪、如实供述,有悔罪表现,建议应当从轻处罚。
该案在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原告提出包括死亡赔偿金、抚养费、赡养费等共147万元的赔偿请求,并拒绝调解。芜湖中院宣布案件将择日宣判。
●1996年12月2日
蚌埠市南山路,于英生之妻韩某在家中被人杀害。
●1996年12月22日
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随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英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安徽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其父亲、哥哥奔波申诉10余年。
●2013年5月31日
安徽省高院根据《刑法》第243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
●2013年6月27日
安徽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2013年8月13日
安徽省高院公开宣判,认为于英生故意杀害其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于英生无罪。这是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安徽首次执行“疑罪从无”。随后,蚌埠市公安局启动再侦程序。
●2013年11月27日
犯罪嫌疑人交警武钦元在蚌埠被控制,并供述了17年前强奸杀害韩某的犯罪事实。
●2015年1月5日
武钦元强奸杀人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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