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3月26日晚,一名泥头车司机撞死一名正在执法的协管员。
昨日,此案一审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涉案泥头车司机谭军被指控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指控罪名成立,谭军最高面临死刑。
被指控犯危害公共安全罪
谭军,现年30岁,重庆籍。检方指控,2014年3月26日晚,被告人谭军驾驶车牌为粤B5W D18的泥头车在深圳宝安沙井街道由南环路右转北行驶入锦程路时,因无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沙井街道执法队队员截停其并要求其将车开到执法队处理,否则进行拖车,谭军拒不接受,称“谁拖我的车就撞死谁”。
谭军进入泥头车驾驶室准备驶离,先是把攀在该车左侧车门的执法队员杨帆撞倒在绿化带的防护栏上,随后撞上正常行驶至此的车牌为粤B 27220的车辆,之后再冲向绿化带,撞倒执法队员黄家声,黄家声经抢救无效死亡。
检方指控,被告人谭军在明知有人阻止驶离的情况下仍驾车将他人撞开,在公共道路上任意倒车、连续逆行,撞击不特定人员,造成一人死亡及其他车辆、道路交通设施损坏的后果,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悉,根据检方指控的罪名,最高可处以死刑。
庭审激辩是否故意及是否自首
昨日庭审争议焦点集中在谭军的行为是否故意。谭军本人的供述及辩解就称,他不是故意撞死人,原本是想驾车吓唬执法人员,但是误将油门当成刹车踩了。他的辩护人也提出来,谭军驾车冲撞的人群中并无人员受伤,受害的执法队员并非具体执法人员,而是在一旁手持摄像机进行拍摄的人员,与执法人员站在不同的位置,属于被谭军误伤。
另一个争议焦点在于,谭军是不是自首。辩护人提出,谭军撞人之后逆行回到原地,听闻撞死人后就与妻子坐在一起,等待警方前来处置,是一种投案自首行为。
不过公诉人指出,附近一公司目击者称,谭军驾车返回后,系被人拉下车遭人控制。被害人的代理人也提出,谭军在部分口供中提出,他驾车返回是因为担心把妻子撞了所以才返回查看。
法庭之上,被害人的代理人还指出谭军及其家属从未就此事表达过歉意及提出赔偿。谭军的辩护人则表示,事发之后,一直试图通过被害人单位联系被害人家属致歉但未能成功。辩护人称,谭军由于家庭困难,仍筹集了2万元以表歉意。谭军也当庭向受害人家属致歉,并向法官提出,要给受害者父亲磕头致歉。不过法官予以制止,让他实际一点,多给受害人家属以赔偿。案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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