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1日,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新工商小区和该县北安乡隆盛河村河套内接连发生两起枪击案,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犯罪嫌疑人于春富案后潜逃。
嫌疑人于春富,54岁,兰西县人,喜好打猎,会木工,长期从事建筑行业。逃跑时上身穿白色带暗条长袖衬衫,蓝色裤子,平底旅游鞋。
11月3日上午,绥化市青冈县警方在昌盛乡群力村玉米地里发现一具男尸,已被玉米收割机绞碎。现场遗留手枪和部分衣物,警方初步判断,死者可能是“7.31”兰西枪击杀人案嫌犯于春富。
中新网记者7日下午从黑龙江省绥化市警方处证实,青冈县发现的男尸经黑龙江省公安厅DNA技术鉴定此案宣告破获鉴定结果证实确系逃犯于春富。
早前报道:
7月31日中午,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新工商小区和该县北安乡隆盛河村河套内接连发生两起枪击案,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犯罪嫌疑人于春富案后潜逃。
11月3日上午,根据村民举报,青冈警方在辖区的昌盛乡群力村的玉米地里发现了一具男尸。男尸已经被玉米收割机作业时绞碎,破损严重,只剩下部分残肢,死因不明。根据现场遗留的手枪和部分衣物,警方初步判断可能是731兰西枪击杀人案嫌犯于春富的尸体。
记者了解到,枪击案或因债务纠纷导致,犯罪嫌疑人于春富系当地一开发商。(新晚报)
于春富,男,现年54岁,身高1.71米,体态中等,稍有“将军肚”,走路时昂头挺胸,稍有后倾,肤色稍黑,短发(花白)、兰西县人,住兰西县兰西镇工商小区,身份证号:232325196104150093。该人会开车,喜好打猎,会木工,长期从事建筑行业。逃跑时上身穿白色带暗条长袖衬衫,蓝色裤子,平底旅游鞋。
经警方了解,犯罪嫌疑人于春富在兰西县工商小区自已的家中用枪将被害人毛某、王某打死后,开着被害人毛某的丰田车到兰西县北安乡隆盛河河套内用枪将李某打伤后逃跑。
“听说枪打在鼻子上,是穿透伤。”当日下午5时40分许,兰西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中午12点半左右,该院急救中心接到110电话称有人受伤,随后送来男性伤者李某,送到该院处理后,这名伤者转院至哈尔滨医院。
据悉,警方曾对提供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于春富的市民奖励人民币10万元,发现其尸体的也同样奖励10万元(公缉[2014]42号通缉令另奖励5万元)。发现并及时上交于春富作案用枪支的奖励1万元,发现并上交于春富随身携带的挎包及物品的奖励5000元。
[国内新闻]7日,黑龙江省绥化市警方发布消息称,兰西县7·31枪击杀人案嫌犯于春富尸体和枪支确认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