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想拥有一部“iPhone 6”手机的袁先生觉得价格十分合适,就在微信上加对方为好友,询问手机的购买方法。对方要求必须先在支付宝汇款,才能在当天下午5点准时发货。袁先生没有多想,于10月29日中午给对方提供的支付宝账号汇去了4800元,对方答复钱已收到,并承诺稍后会给袁先生一个快递单号。
10月30日,袁先生的朋友听说他在微信上买了一部“iPhone 6”手机很便宜,就让袁先生帮忙再买一台“iPhone 5S”手机,并又给对方汇去了2500元,对方承诺当天下午统一发货。
等2500元钱也汇过去后,袁先生再与店家交流,发现对方不怎么理他了,只是给了他两个顺丰物流的快递单号。袁先生拨打了顺丰物流的客服电话,查询后发现该公司并没有这两个单号。
起初,袁先生还抱着侥幸心理,心想可能是货刚发出,快递单号还没有输入电脑,可是直到11月1日,依旧查无此单。此时,袁先生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并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提示:近年来,利用微博、微信进行产品销售的“微商”销售模式发展迅速,在给人们提供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安全隐患。建议大家在选择“微商”购物时,一定要选择有第三方支付保障的店铺,或者选择货到付款,不要轻信对方的言语,在没有收到货物的情况下,就先给对方汇去了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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