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梁国英在东莞市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多次收受他人礼金;隐瞒“裸官”身份;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多名女性通奸。
梁国英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梁国英开除党籍;由省监察厅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国内新闻]据广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根据有关规定,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东莞市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