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省环保厅给出了相对明确的“四河”整治推进方案,并对各个相关市的治污工作给出了时间表——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2015年底前制定实施练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制订重污染企业关闭、淘汰名录,在广佛跨界区域、茅洲河、小东江等流域每年淘汰10%、在练江流域每年淘汰20%重污染企业。
——严控工业污染,企业事业单位全部要持证排污。
——练江流域,汕头和揭阳市要在2014年底前制定印染企业入园实施方案,2017年底前建成潮阳、潮南、普宁印染定点园区并完成50%的企业入园,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
——茅洲河流域,东莞市要尽快完善长安环保专业基地后续工程建设,督促电镀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入园。
加强河涌综合整治
广佛跨界区域,广州市2014年应全面开工整治石井河、流溪河、白坭河等16条广佛跨界河涌,佛山市应全面实施第一批重点河涌“一河一策”整治计划。
茅洲河流域,2015年底前,深圳市应完成茅洲河中上游段干流综合整治工程,实现中上游旱季污水全收集,开工茅洲河干流界河段和中上游新陂头河等5条支流及中下游沙井河等支流综合整治工程,2016年底前开工中下游12条支流综合整治工程;东莞市应在2014年底前完成人民涌的综合整治,启动新民排渠整治。
小东江流域,省环保厅在11月底前编制完成小东江整治方案,茂名市进一步推进白沙河等重点支流综合整治。
练江流域,省环保厅在9月上旬编制完成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汕头、揭阳应全面推进练江干流及流沙新河等12条重污染支流的综合整治,2015年底前开展北港河重污染河段综合整治。
“四河”整治,责任到人
6年的“两河”治污,积累了一条宝贵经验,那就是人大的监督权,不仅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也包括对人的监督。省环保厅明确表示,除了明确整治时间表,还要落实责任到人。
汕头、湛江、茂名、揭阳等市要在练江、小东江流域实施“河长制”,由各级政府负责人担任重污染河涌“河长”、“涌长”、“段长”,将重污染流域治理的主要目标、任务纳入各级政府负责人政绩考核。各地每半年将整治进展情况报省环保厅。对执行不得力、工作责任不落实、项目建设进展滞后、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未如期实现的相关市负责人,省环保厅、省监察厅将进行约谈,追求其相关责任,并建立督查、暗访、第三方评估和信息公开制度,将“四河”整治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向社会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布“四河”水质状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河”整治目标
广佛跨界河流:2015年底前,佛山水道水质基本达到Ⅳ类,西南涌、水口水道、平洲水道实现达标交界;2020年底前,佛山-广州跨界水体达标交接,珠江广州河段丰水期水质达到Ⅲ类。
深莞茅洲河:2017年底前水质基本达到Ⅴ类,2020年底前基本达到Ⅳ类。
汕揭练江:2020年底前基本达到Ⅴ类水质。
湛茂小东江:2015年底前氨氮达Ⅴ类,其余指标达到Ⅳ类,2020年底前全面达到Ⅳ类。
[国内新闻]广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以下简称四河),大部分河流、河段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