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经营费中流淌着腐败因子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近年来,因为“送礼清单”被内部人举报,而牵出集体收礼的案件屡见不鲜。
今年7月下旬以来,有网友发帖举报,德邦物流在长沙只有两张通行证,但通过逢年过节给各交警中队送礼,其闯入禁行区的货车可以免罚。帖子还列了德邦物流长沙分公司2013年以来与长沙交警20多个中队春节、中秋“应酬”明细,包括每笔数百至上千元不等的钱款以及瓶装水、香烟、水果等。
8月23日,长沙市交警支队已责成所有涉事民警将“节礼”折现后退还给德邦物流方面。日前已经决定对涉事相关中队干部及民警共25人予以诫勉谈话并责令写出深刻检讨。
今年8月,网络又爆料称江苏绿叶农化公司向当地政府官员、银行领导送中秋节节礼清单,清单涉及盐城市、阜宁县等地的上百名官员,金额由1000元到5万元不等。
据记者了解,为了获取项目或者在项目开发中取得有关部门人员的支持,一些企业往往会截留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公关费”,而这些“公关费”往往会流淌着腐败因子,成为企业专门用来“请客送礼”的专项资金。
记者在中交二勘院采访时,该院党委副书记胡江顺承认下属单位确实有一定的经营费用,总额控制在工程合同金额的5‰。
胡江顺介绍,该公司提倡“自然经营”、“感情经营”、“品牌经营”。而“感情经营”取得别人信任,尽量不要去行贿受贿,一些“礼尚往来”还是可以的。
“我们规定大额度的礼金一律不行,5000元以上的不行。送2000至3000元钱的卡是可以的。”胡江顺坦言,央企管控是非常严格,送礼一般是不允许的,但在实际操作中,肯定是有的。不过,胡江顺又称,“八项规定”出台后,企业轻松多了。
那么,在中央“八项规定”严令之下,中交二勘院南京项目部缘何还会“顶风送礼”?胡江顺对此的答案还是“礼尚往来”。
企业选择在重大节日送礼,真属于“礼尚往来”吗?
湖南程序法学会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坦言,企业常把传统节日作为送礼的时间点,送礼者似乎理直气壮,收礼者更觉得心安理得,但这依然是一种利益互换,是一种细水长流的腐败。
黄捷教授认为,“送礼清单”被曝光事件绵绵不绝的背后,凸显的是反贪防腐还存在死角盲区。
“要从根本上遏制企业送礼歪风,必须健全预防腐败制度,既要把权力关进笼子,也要健全法律法规,约束好企业的送礼之手。同时,还要提高社会的监督能力,畅通举报渠道。”黄捷对记者说。
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这起发生在南京市的送礼事件对中交二勘院高层触动很大,相关领导已要求公司干部进行反思。
中交二勘院的官方网站刊发的新闻显示,2014年8月22日下午,在该公司反腐倡廉集中学习会上,纪委书记胡江顺结合该公司近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告诫广大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加强反腐拒变意识。
而经历这次举报事件之后,背负同事多种骂名的胡剑兵也在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之路。
“我揭开了行业的潜规则,在这个圈子里已经很难立足了。不行的话,我就放弃工程师职业,开个店。”胡剑兵说。
目前,南京市纪检部门还未公布对这起送礼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法治周末》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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