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女儿羡慕同学官妈妈开车接送
近日,奎屯市民李女士举报称,在奎屯市第一中学,3年来一直有一辆单位公车接送一名女学生上下学。
李女士说,自己的女儿在奎屯市第一中学上初三,她去接送孩子的时候发现,经常有一辆公车出现在学校里,接送一个和女儿同年级的女学生,“车牌号为新D21009,从初一到初三,特别是冬天,经常看到这辆车接送。”李女士说,“夏天接送的少,但今年4-6月,这辆车常开进校园里接送孩子,我去接孩子时也看到过。”
李女士说,她的女儿放学回家后常常抱怨:“妈妈你太没本事了,还是×××的同学妈妈有本事,看人家,都能把车开到校园里接送她放学上学。”
让李女士惊讶的是,女儿带同学回家玩的时候,同学们也都在议论这事,大多数孩子都充满了羡慕。女儿及同学多次提及此事后,李女士开始留意,发现车辆的确是直接开进校园里接送孩子,通常情况下,学生的妈妈会亲自开车接送,有时是一个小伙子去接这名女学生。“我家女儿说这个小伙子是学生妈妈的司机”。
李女士认为,国家正在进行群众路线教育,大力反对“四风”,公车却公然到学校接送孩子,引得孩子们议论纷纷,给自己教育孩子带来负面影响。李女士将此事反映给了媒体,媒体又将此事反映到奎屯当地的纪检部门。
调查:民政局局长公车私用属实被免职
7月3日,当地纪检部门介入调查此事。昨日,奎屯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杜永生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接到媒体反映、群众举报后,奎屯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纪检部门调查。
经调查,该车为奎屯市民政局公车,使用人为奎屯市民政局局长晁正文。“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杜永生说,“这起举报大家比较关注,我们按照快查快办原则,在较短时间内就将此事调查清楚了。”杜永生说,7月7日,纪检部门将调查情况向市委汇报,同时,奎屯市纪委召开了常委会,给予晁正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当天,奎屯市委召开常委会决定,给予晁正文免职处理,并责令奎屯市民政局党组对晁正文公车私用接送孩子期间的费用测算并进行追缴。局长家离孩子学校两公里
奎屯市民政局一名负责人说,晁正文今年45岁,以前是奎屯市委老干局的局长,多次获得过表彰。去年8月她调到民政局担任局长,“她是一个行事非常泼辣、雷厉风行的女干部。”这名负责人说,晁正文平时工作时是非常务实和正直的,“发生这样的事,我觉得非常遗憾。”该负责人说,这件事也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起到警示,“要求我们以后在工作上一定要务实、正直,严格遵守国家各项纪律。”
“晁局长因为离异,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奎屯市民政局干部朱军(化名)说,做母亲的把孩子放在家里会不放心,所以有时也会把孩子放在单位,有时会用单位的车接送孩子。
朱军说,晁正文的家离学校有两公里,“以前的情况不知道,前几个月是因为她女儿腿受伤了才用公车的”。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下属眼中的晁正文干工作很踏实,责任心强,对待下属很不错,“没有官架子。”朱军说,前几天上班知道晁正文被免,“这几天在准备交接工作。”在朱军看来,靠自己几十年打拼才走到这个岗位上的女干部,“可能对一些细节不注意,导致失掉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
对车辆进入学校一事,杜永生做了说明,经了解,晁正文的孩子因今年3月底与班上其他学生打闹导致其腿部受伤至今未好,无法走路,才出现车辆进入校园接送孩子的情况,“因是特殊情况,就没有对此予以追究”。
奎屯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一定会按纪检部门有关规定来追缴晁正文公车私用期间的费用,目前正在进行晁正文公车接送孩子费用的测算。
按国家规定,副部级以上领导才能配备专车,按晁正文的行政级别不具备配备专车的资格,她使用的车辆属民政局公务用车,是她私自使用单位公车的。
警示: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
“应该说,从晁正文同志以往的工作表现来看,她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表现得都很优秀,成绩是有目共睹的,对她的处理很多人也感到很惋惜。”杜永生说,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工作再优秀也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我们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晁正文本人后,她的态度很好。”杜永生说,“晁正文还提到,自己诚恳地接受组织处理,并表示,希望其他领导干部能从她的事情中吸取教训,避免此类现象再发生。”
“民政局领导干部公车私用一事,说明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依然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执法问责力度。”杜永生说。
针对公车私用问题,今年4月3日,奎屯市两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公车管理要做到“八个严禁”,其中一条明确规定:“严禁公车接送其他任何非公务人员出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
[国内新闻]7月7日,经奎屯市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晁正文因公车私用被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委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