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5月26日消息,科普作家方舟子近日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举报罗永浩的锤子科技公司对产品Smartisan T1型号手机进行涉嫌虚假广告宣传,并请求查实并进行依法处罚。
方舟子在举报信中称,锤子科技公司及公司负责人罗永浩作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适格主体发布的广告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广告不得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直接与间接广告内容大量在互联网进行传播。
“而锤子手机在其广告中自吹‘东半球最好用的手机’‘世界顶尖的设计’‘一切都是最好的’,违反《广告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三款‘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方舟子表示,此外,锤子手机在宣传中还肆意贬低同类产品,违反第二章第十二条“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第三章第二十一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有媒体报道何曾,方舟子和罗永浩结怨已久。方舟子曾举报过罗永浩非法办学,超范围经营,做虚假广告,偷税漏税;罗永浩也在微博上质疑“方舟子打假基金”,称5年来没有公开过账目,59万的安保费支出疑点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