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内部核算清单显示,汉龙系几乎所有企业股权、银行账户等资产都已被政法机关冻结,由于海外资产的股权尚未在列,相关估值有不同惯例,资产后续处置仍有较多变数。
经历17天庭审的刘汉案暂告段落。4月23日,金路集团(000510.SZ)发布财报显示,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金路集团的1256万股股票处于“冻结”状态。而在2013年财报中,其中的1100万股“质押”给恒丰银行成都分行,剩余股票处于可流通状态。
“我们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收到股东名册,并对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做出列示。汉龙实业持有的股票被冻结可能是在一季度发生的,具体原因我也不清楚。”金路集团董秘刘邦洪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汉龙实业是汉龙集团的子公司之一,该集团内部统计其成员企业约70家。随着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进入司法程序,已涉及系下至少92家公司的相关权益。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相关资产核算与估值由汉龙系内部财务人员,和相关办案机关初步完成,形成了一份400亿资产清单。
自2013年9月初开始,汉龙集团旗下的大部分资产,包括现金、土地、股权、房产、车辆等相继被司法机关冻结。但是,汉龙资源有限公司等海外资产和部分国内公司虽然计入清单,但由于无法确认资产状况,目前还没有计入400亿估值中。这些海外实体是否涉及更复杂的权属关系,目前还有待查证。
新华社此前消息称,此前17天的庭审焦点主要就刘汉等人行为罪与非罪进行辩论。其中,公诉人和辩方都没有向法庭交涉涉黑财产清单。刘汉案的多位辩护律师分析称,检方起诉书也未附带涉黑财产清单。此前,警方起诉意见书中,曾认定刘汉涉黑组织的净资产约77亿元。
涉黑资产估值和处置一直是司法执行程序中的难题。数年前引起关注的上百亿涉黑资产处置案例中,法院多判处没收“涉黑资产”或个人全部财产。但是,由于相关资产可能还涉及其他共同所有权人;司法执行文书中难以将资产与其来源非法的证据一一对应,曾经引起法律界广泛讨论。
400亿资产清单
“汉龙系几乎所有企业股权、银行账户等都被冻结了,投资性项目都暂停了,只有酒业、天然气等生产性企业还在正常生产,冻结的股权不得转让,银行账户只进不出。”日前,汉龙集团内部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
汉龙集团曾在2013年7月对旗下相关企业进行统计。刘汉所掌控的汉龙系遍布能源电力、房地产、矿业开发、金融、白酒等五大行业,旗下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多达70余家。
内部核算资料显示,除部分企业没有报表或者无法联系而未纳入统计外,汉龙集团旗下的企业资产加总约为391亿,总负债约为314亿,净资产约为77亿,资产负债率已高达80.20%。
另有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5月31日,汉龙集团在银行的贷款余额共计约125亿元,相比2008年激增94亿贷款。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贷款余额已接近汉龙集团统计资产的三分之一。
21世纪经济报道独家获得的资料显示,在70余家企业中,有8家企业已经资不抵债。其中最为严重的是广汉市绿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其净资产约为-5226万元;其次是四川平原实业公司,其净资产约为-3983万元。
此前新华社消息已经披露,刘汉案涉及大量虚假票据融资和粉饰企业财务报表。由于汉龙系财务运营体系复杂,因此,上述内部核算数据未必能真实反映真实的资产状况。如果相关资产负债失衡更加严重,将对后续资产存续经营带来压力。
鲜为人知的是,汉龙集团目前共参股5家四川当地金融企业,其中持有成都银行、绵阳银行和德阳银行的股权分别为0.92%、11.75%、10.64%。除此之外,汉龙集团分别还持有什邡思源村镇银行、巴中国开村镇银行28.86%、16.25%的股权。巴中国开村镇银行控股股东为国家开发银行,持股51%。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掌握的权威资料显示,整个汉龙系的公司架构分四个层级,第一层级是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处于整个体系核心,是母公司;第二层级是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四川汉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两家主要对外投资的公司;第三层级是汉龙集团、汉龙高新和汉龙实业投资的子公司;第四层级是子公司控制的公司。
四个层级的系列公司又可以分为体系内和体系外的公司。体系内的公司即能从工商注册资料看出股权关系,如汉龙实业;体系外的公司则由他人代持,实际则由刘汉控制,如丰谷酒业。
上述资料还显示,尽管汉龙集团控股55家关联企业,但实际上实业少,仅有德阳天然气、广汉市城市燃气有限公司、丰谷酒业、汉龙高速公路、龙浩高速公司等几家,真实利润主要有丰谷酒业年均2个亿多,两个燃气公司年均1个亿多,平均年利润不到5亿元。
资产处置悬疑
刘汉被批捕6个月后,汉龙集团旗下的资金账户、股权、房产、汽车、土地也相继被司法机关冻结。
资料显示,有92家汉龙集团及相关公司或刘汉等人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被冻结,冻结期限不等,有的股权冻结半月,有的股权则冻结两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机关冻结汉龙集团资产的同时,其所持股的部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悄然发生变化。
一位接近案情的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透露,目前官方在资产处置上也未形成统一意见,四川和湖北方面在净资产统计口径不一样得出的结果也不一样,四川方面计算的结果是负资产,但总负债与总资产两相抵,负得不多,基本是平衡的,湖北方面统计的结果是约40亿人民币的净资产。这与汉龙集团核算出约77亿净资产有较大出入。
2013年9月,宏达集团将其所持有金路集团3133.66万股授予德阳国资委代为行使,德阳国资委成为金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托管期限自2013年9月至2014年底。当时宏达集团是大股东,持股5.14%;德阳国资委是二股东,持股3.54%。
“因为我们此前就没有担任金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德阳国资委是第二大股东,所以现在也就没有行使实际控制人的权利,由德阳国资委代管。”宏达集团高层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2009年9月-2012年12月期间,宏达集团是金路集团的第一大股东,但是实际控制人仍为二股东汉龙实业。
而在汉龙集团统计的总资产391.23亿中,并未统计加入汉龙矿业(澳大利亚)投资有限公司、中非国际矿产资源有限公司、汉龙(非洲)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三家海外公司的资产情况。
2009年起,汉龙集团共花费5.8亿美元购买国外矿产股权。2009年,2.6亿美元收购西澳澳洲钼业56%的股权;2010年在澳大利亚花费2000万美元购买了纳米比亚两个铀矿探矿权;2012年2亿美元收购桑德斯16%股权,同年1亿美元收购通用钼业20%股权。成就当时中国民企在澳洲的最大收购项目,这一系列收购使汉龙集团拥有的钼矿资源量成为世界第一。
这些海外资产的股权尚未在被专案组冻结的公司股权清单中。是否涉及更复杂的控制权关系,目前还有待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