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一伙人醉酒后大闹夜霄摊,其中一人手持昆明市五华区大观街道办事处的执法证,是科长,每次吃食都不给钱,请客则先假买单后强行索回:“我是城管的科长,我吃了东西你敢收老子的钱?”摊主们敢怒不敢言。
近日,昆明一城管科长被指常在辖区一家夜市吃霸王餐,一次在与摊贩发生冲突后,证件还遗落在了对方处。相关视频在网上曝光后,很快引发热议,事发地大观街道办事处已介入调查。
争执中拍出证件
事发的昆都夜市位于昆明市五华区大观街道的繁华路段,有多个露天餐饮摊位。据云南电视台都市频道报道,该夜市的一位段姓摊主表示,近日几名男子在经营期间与其产生纠纷后,表示要收走她的摊位。
段姓摊主的丈夫拍下的手机视频显示,事发时,四名男子与一名女子发生了推搡。
其中,穿黑衣服、戴眼镜的男子,面对镜头还摆出V字手势。这位摊主遂向路过的警察求助,但在警方的协调下,争执并未消除,双方仍然继续发生口角,并有肢体接触。
摊主回忆,在混乱中,这伙人中一名年龄稍大的男子将一张证件拍在柜子上,并称是执法人员。摊主称,这名男子当时与其同伴未穿制服,并疑似喝醉酒。纠纷持续一段时间后,他们离去,但将证件遗落。
另一摊主表示,她对遗落证件的这名男子并不陌生,该夜市有很多摊位确系占道经营,而这名男子经常与朋友在此吃霸王餐,并曾称“我是城管科长,我吃东西敢收老子的钱?这条街都归老子管”。
证件曝光身份信息
这张“城管科长”遗落的证件被摊贩捡获后,遭到当地媒体的曝光。
云南电视台公布的证件截图显示,这张遗落的证件全称为“云南省行政执法证”,落款为“云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制”。证件执证人姓名为“张晓辉”,出生年月为1973年9月,执法单位为昆明市五华区大观街道办事处,职务为科长,证件编号为Y N 211410,证件有效期至2017年5月。
这也引发不少网友的质疑。新浪微博网友@偷睡漏睡表示,这个城管科长的做法让人想起了电影《小兵张嘎》。“老子在城里下馆子都不给钱,别说吃你几个烂西瓜了……”这位科长就是这个感觉。@新京报则在转发语中引述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的观点称,“我看是索贿。”
曾被宣传“有情有义”
据媒体披露,张晓辉确系该街道办城市管理科科长,而昆都夜市恰好属于大观街道的辖区范围。
在2013年昆明市“南博之星”的评选中,张晓辉作为五华区大观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科科长入围了初选。这一活动是为迎接昆明南博会而举办的基层先进典型宣传评选活动。
《昆明日报》2013年5月25日报道,张晓辉是个“心里装着小摊小贩的有心城管”:“在人们的印象中,城管往往是冷血的,但作为五华区大观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科长张晓辉,摊贩们却认为他是个有情有义的城管,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他也心系小贩,为了城市的环境更美好,他默默奉献着。”
该报道还称,昆明南博会期间,“张晓辉和其他执法人员一道顶住压力,坚持严格执法,每天起早贪黑,一个摊点一个店面地与摊主店主谈心交心,不厌其烦地做工作、讲道理,最终解决一个个问题、一个个案件,使辖区内市容市貌大有改观。”
截稿消息
街道办启动调查程序
根据执法证上的信息,持证者姓名为张晓辉,其供职于大观街道办。
大观街道办纪工委书记熊云峰表示,从遗留的执法证上判断,该执法证确实是属于大观街道办工作人员的工作证。据街道办人员介绍,该男子是街道办的一名科长,主管类别是综合执法,也就是以前所说的城市管理。
对于有不少摊主放映,该科长曾在酒后闹事,并多次打着城管的旗号到摊位上吃东西不付钱,街道办表示,希望当事人能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应文字材料及视频证据。目前,大观街道办事处已经启动调查程序。
熊云峰表示,如果查实街道办队员违法违纪,将按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