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2月7日,春节长假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作出重要决定,在已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法将这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持基本一致。这是我国在养老制度改革上第一次将城乡居民一并考虑的实质性举措,也是中央政府在民生工程建设上送出的一个“大礼包”。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是一个涉及几乎每一个中国家庭的重大社会制度创新,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在我国社会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又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主要内容,其覆盖面最大、涉及面最广。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我国基本建立起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于提高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这种城乡分设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未能充分体现保障公平的原则,造成老年人的养老保险覆盖率城市远远高于农村,社会保障待遇也存在较大差别。就是在城市内部,不同行业间的养老保险数额差别也很大。
每个老年人都连着一个或几个家庭,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仅直接惠及亿万老人,让他们衣食无忧、颐养天年,而且也惠及众多家庭。使全体人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障,既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促进人口流动、增强社会安全感,也有利于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进一步稳定群众对民生改善的预期,从而拉动消费、鼓励创新创业,让城乡居民共同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普遍较低,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更为深刻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减轻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加快城镇化进程。这是一项全局性的重大改革,必须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系统推进,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