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先办独子证明
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介绍,“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根据浙江省现行生育政策规定,夫妇双方为浙江省户籍的,由浙江省安排生育,夫妇一方为浙江省户籍的,可由浙江省安排生育。
据介绍,“单独两孩”的审批,属于再生育审批范围,按照《浙江省再生育审批办理规定》办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单独夫妻生两孩需填写并提交夫妻再生育申请表、审批表、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口证明)、夫妻2英寸合照及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调查后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等材料。
浙江省此前的调查显示,30%的单独夫妻表示会自愿放弃生第二个孩子。原因可能和年龄、家庭经济水平和工作等方面相关。
相关调查还显示,目前浙江省30岁以上的单独夫妻占48%,还有相当部分在35岁以上。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初期,因为要释放堆积生育两孩的需求,全省出生人数会有一定增加,但增量不会过大。”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认为,经测算,2014年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头五年出生数增量累计为50万人左右,此后近十年年均增量基本稳定在8万人左右,“从测算结果看,增加的出生数量不会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明显影响。但是,希望符合生育两孩条件夫妇,依照法律政策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生育时间,避免‘扎堆’生育,有利于自己孩子今后就学、就业。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也会根据增加的出生人数,作出妥善安排,增强和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表示,对于高龄妇女,生育孩子要特别注意优生优育,防止和减少缺陷婴儿出生。同时提醒他们避免“扎堆”生育,否则不利于孩子今后的就学、就业。
浙江省长:实施“单独两孩”很急迫
据介绍,自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浙江省累计少生2600万人,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30年,目前全省独生子女家庭户数达到600多万户。李强表示,浙江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很急迫。
李强说,浙江面临严峻的劳动力下降问题。他说,目前浙江省劳动力在3200万人左右,如果按原来的政策,到2030年,劳动力进入削减高峰,到2050年,劳动力人口只剩1800万人,对浙江省经济发展不利。
此外严重的老龄化也带来挑战。李强说,目前浙江省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8%,按照原来政策,到2030年,这个比例会上升到34%,而到2050年,更是会上升到43%。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预计到2030年可以下降1%,到2050年,可以下降3%。
“而且老百姓对这个政策也是期盼了很久,所以我们第一时间研究第一时间实施。”李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