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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公民对避孕措施有自主选择权
(知名律师吴有水)富民居委的这种做法显然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公民有权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任何强制公民结扎或上环的法律与法规。
将上环(结扎)与居民的分红、福利挂钩甚至与上户口挂钩,这其实就是强迫公民上环(结扎),都是违法的。再者,分红是组织成员的一种财产分配权利,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剥夺。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是一个地方性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其上位法。但这个规定,其实许多内容都是违反了这部上位法,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其违反上位法的规定是无效的。
【对话】
石井街富民居委计生工作人员
“让妇女自由选择,计生更难做”
采访中,白云区石井街道富民居委的计生工作人员王小姐表示,也有村居民因上环造成身体不适,也有村居民因避孕不当怀孕而不得不流产;上环与入户、分红挂钩是村居委统一的做法。
有单位才可自由选避孕措施
记者:除了上环,能否选择其他避孕措施?
工作人员:首选是上环。如果实在不能上,也可以选择皮埋,在肉里放避孕药。如果医院愿意给你开“不适宜上环”的证明,也可以不上环。我们也很人性化的。
记者:市计生局说可以选择签知情选择卡自由选择避孕措施?
工作人员:如果有事业单位,是可以签了然后自由选择,如果没有事业单位上班的,那就没办法。
记者:现在国家放开单独生二孩政策,也许广东很快就会实施,符合生二孩的人也要上环么?
工作人员:目前没有接到新的相关政策。是得先上环,政策允许再生时可再取出来。
让妇女自由选择计生难做
记者:为何不让她们自由选择避孕措施?
工作人员:让户籍妇女自愿选择,上不上都可以,那(计生)更难做喽。
记者:上环为何与分红福利、户口挂钩?
工作人员:全村居民都这样。不是针对个人。
记者:她们觉得这样有强制的意味。
工作人员:我觉得是为她们好,她们又觉得这样不好。这怎么说呢?
上环引起严重不适会帮申请报销
记者:有没有上了环后身体不适要求取环的?
工作人员:有问题的过来找我喽。去年就有个居民拿着B超单、医院证明来,我们还帮她申请住院医药费的报销。
记者:这样的例子多不多?
工作人员:有,但不多。但每年意外怀孕要人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