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您来到邯郸之窗!
[国内新闻]昨天,北京市发改委举办新闻通气会,自明年1月1日起上调非居民垃圾处理费和排污费标准。
非居民垃圾处理费分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非居民建筑垃圾处理费、非居民餐厨垃圾处理费。其中,现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系1999年制定,为每吨25元,现调整至每吨300元,上调11倍。排污费方面除提高收费标准外,还将实施阶梯式差别化的收费政策。
决策前,发改委会同市政市容委、市环保局委托市场调查机构对27家社会单位访谈,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价格调整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实施。此次非居民垃圾处理费和排污费调整不涉及居民,不需召开价格听证会。居民垃圾处理收费暂不调整。
发改委表示,此次价格调整主要为了运用经济手段,发挥价格倒逼机制,强化污染者付费意识,调动排污产废单位治污减排主动性。
□释疑
1.收费标准有何依据?
与治污成本相当
发改委对此表示,从宏观层面讲,首先与强化城市管理相衔接,推动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障制度,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其次要与首都人口资源环境及城市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相统一。
从微观上讲,收费标准要与污染治理成本基本相当,并要逐步体现反映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要求。
2.对企业有何影响?
排放多则付费多
发改委表示,本次调整对企业的影响不尽相同,对垃圾产量大、排污多的企业会产生一定影响,可以促进企业从源头治污减排。从整体看,收费标准调整带来的社会影响将远大于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经济影响。将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谁污染谁付费、多排放多付费的意识,有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治理的共识。
企业为此具体将增支多少,要看企业自身排污或产废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