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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今年以来,涉及到官员酒驾肇事的新闻报道着实不少。如前段时间发生的“不给政府抹黑”的南郑县梁山镇干部酒驾肇事、浙江一名副所长酒驾撞人逃逸和汉中一镇干部酒后肇事殴打交警的事件,以及此次山西晋城人大代表在北京酒驾打人的事件,等等。面对这些层出不穷、花样百出的“干部酒驾肇事”事件,着实令人愤慨。
昨天,市民杨先生反映,本月23日下午6点多,在丰台区程庄路附近路口,他被一酒驾男子撞车后殴打一事仍未得到解决。杨先生称,男子是山西晋城市人大代表,因“身份特殊”至今未被拘留。肇事者亲友否认存在“特殊情况”,称确有酒驾,但撞车后双方互殴,目前,已走正常程序处理。
事发丰台区程庄路天贵商务酒店附近,杨先生说,23日下午6点多,他由南向北快行至十字路口,减速准备等信号灯时,突然身后一辆京A牌黑色奥迪车撞来,“速度太快了,‘砰’的一声,就把我的车撞成向南的了,车尾严重变形,幸好人没事”。
杨先生说,奥迪车主调头准备离开,多次被拦后,男子下车,还捡起路边两个拳头大的石块追自己,“看到我妻子在拍照,过去就对她拳打脚踢,还浑身酒气”。
杨先生说,处置事故的交警对打人男子酒精测试后“说他醉驾”。自己仍未拿到赔款,妻子也因多处外伤在医院治疗。杨先生提供的事故认定书显示,肇事者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应付全部责任。“交通大队事故科的工作人员说他是山西晋城市人大代表,已经办理了拘留手续,但因身份特殊,目前无法拘留。”
据了解,酒驾男子确为山西省晋城市人大代表申某。申某妻子称,事发时自己并不在场,目前还无法联系到丈夫,故不清楚事发情况,只从交通队了解到丈夫手骨折了,“可能是当时有互殴,没有特殊一说,已经在走正常程序。”
同时,被委托处理此事的申某朋友说,确有酒驾,需先向山西省相关发函处理后,才能拘留申某,“修车和赔偿都会按程序履行。”
截至昨晚9点,丰台交通支队丰北大队仍无回应。
其实,在此之前,笔者也曾写过一篇《对“干部酒驾肇事”还能说些什么》的评论。确实,对屡禁不止的干部酒驾肇事事件,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而此次这名山西晋城人大代表被指在北京酒驾打人的事件中,其中吸引笔者眼球的不是酒驾打人,而是“因身份特殊未被拘留”。不知这名人大代表的身份究竟有多特殊呢?
我们知道,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人大代表是经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其实,人大代表并不是都是领导干部,可以是基层一线工作中的先进代表,也可以优秀的企业商人代表,但是其具有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表决提案等权力却备受民众关注。而在此事件中人大代表是何特殊身份,目前相关部门也还没有作出具体回应。那么,这这名人大代表酒驾打人的胆气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其实,不难看出,正是由于其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具有了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表决提案等公权力,而这些公权力又未被有效的监督所管制、监察起来比较困难等,所以才会给其酒驾打人的胆量。所以,笔者认为,只有不断建立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强化人民监督权力的工作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有效遏制领导干部权力的滥用和放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