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德国之声报道,在法庭的最终陈述环节,波鸿检方指出被告对两名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身体、心理伤害,并强调被告从案发被捕至今毫无悔意。检方指出,被告完全清楚强奸是一种怎样的罪行,在他的家乡强奸甚至能判死刑。检方建议法庭判处被告12年监禁。
受害者的两名律师也强调了暴力犯罪对受害者造成长期的伤害。而辩护律师则只是对控方陈词的一些细节提出了疑问,并无更多的辩词。
主审法官塔拉罗夫斯基随后作出了有期徒刑11年的判决。他特别指出,虽然坐在被告席上的是2015年来到德国、并已在去年正式获得避难身份的伊拉克难民,但是此次审判绝非针对难民。他在判词中说,被告在庭审全过程中无悔意、且在证据几无疑点后方才表示认罪,“否则判决可能不至于那么重。”
第一名中国受害人律师甘策说,她的当事人并不特别关心判几年,“重要的是将罪犯绳之以法。”“此案发生后,不少波鸿民众都通过警方向两名来自中国的受害人转递信件,向她们表示安慰和支持,还有人提供了捐款等帮助。”
凶犯不是战乱受害者,已获避难身份
犯罪心理学家还在法庭上介绍了被告的精神状况及他的生活背景。她说,虽然被告只在伊拉克上过3到4年学,教育程度很低,除了自己名字几乎不会读写,但是他并没有显著的心理疾病迹象。心理学家特别指出,在强奸了第二名受害人之后,被告还抢劫了受害人10欧元,这一举动说明他具备正常的自我意识、认知能力。
她还进一步指出,被告的弟弟证实,被告的家乡虽然处于战乱,但是他本人并没有成为战争受害者。在难民营里,他也对生活感到满意,还参加了一支足球队。他和妻子、孩子的关系也相对正常。被告及其妻儿在案发被捕前就已经获得了正式避难身份。
两起性侵事件受害人均为中国女生
据德国波鸿警方去年12月6日披露,2016年11月中旬当地一中国女生遭性侵,8月初同一人所犯的另一起强奸案,受害者也是中国留学生。这名嫌犯在12月5日被捕,系来自伊拉克的避难申请者。
波鸿警方介绍了这两起性侵案件的大致经过。第一起案件发生在2016年8月6日,一名21岁的女大学生在波鸿大学附近遭到强奸。事发时正处白天,受害者被拖入街道边的树林内约15米处;受害者除了遭到数次性侵犯,头部、颈部也遭到了“严重的暴力”。
第二起案件则发生在2016年11月16日傍晚时分,27岁的受害人事发时正从大学返回学生宿舍,在经过一处路口时,突然被人从身后袭击、制服,并拖入路边的树林实施性侵。事发地点距离学生宿舍只有大约200米。检方表示,嫌犯“不仅仅是完成了整个性侵过程”,还涉嫌“攻击受害人的颈部”。案件发生后,受害人虽然只受了轻伤,“但是心理上受到了重大打击”。此外,受害人还遭到了抢劫。
受害者非常担心真实身份泄露
第二名受害者本人曾出庭提供证词。由于担心身份泄露,她在出庭前一直用衣物罩住脸部。直到法官宣布摄影时间结束,她才除去遮脸的衣物。据她说,她的家人、朋友至今都不知道她在德国遭到强奸一事,她也有意继续保护自己的真实身份不泄露到法庭以外的地方。
此外,她还对法官说,案件发生至今,她的男友始终为她提供了非常强大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