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9日报道,国际原子能机构针对马来西亚欲兴建核电厂而进行的综合核能设施第一阶段评估报告显示,马国已做好充分准备发展核能。
马国首相署部长南茜苏克利说,有关部门将在近期内向内阁及国会提呈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这份报告,以探讨下一步行动,包括拟定相关法律和发展基础设施。
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评估共分为三个阶段,首阶段是评估相关国家是否准备好开发核能,次阶段是一旦有关国家决定发展核能后协助它兴建核电厂,最后是确认有关核电厂是否符合投入运作的标准。
南茜苏克利周二在吉隆坡出席第八届亚洲核能研讨会时指出,该报告认可马国已完成第一阶段所需的大部分研究,并指马方对原子能机构提出的19个核设施问题有一定的了解。
她说:“报告提出了多项建议,主要是加强政府义务及提高公众意识,以发展相关法律和监管基础设施,以及有关融资、鉴定核电厂拥有者和经营者等方面的意见。”
她指出,政府会根据之前草拟的原子能法案成立独立的原子能监管委员会,在拟定核能规范和法令时也会参考日本福岛核事故的经验和教训。
暂定2030年后
正式运行首座核电厂
针对核电厂启用的目标日期,南茜苏克利说,政府暂定2030年后才正式运行第一座核电厂。“原本的目标是2021年启用第一座核电厂,第二座是2022年。但2011年福岛事故后,这个目标已被推迟至2030年以后。”
马国政府于2010年底宣布推动核能计划,要在10年内兴建两座核电厂,以开拓新能源,避免依赖气油及煤炭发电。不过,该计划因福岛核泄漏事件而遭民间极力反对,最终被无限期展延。
去年,马国核能机构表示,政府若希望在2030年后兴建核电厂,就必须最迟于明年向国会提呈相关法案,以及最晚必须在2021年招标,因为核电厂从建设到投入运作估计需时10至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