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举行了磋商机制全体会议和机制下设的政治和法律、海上防务、海上执法与安全、海洋经济四个工作组会议,就东海相关问题交换意见,并探讨了开展海上合作的具体方式。
双方同意致力于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同意加快中日防务部门海空联络机制磋商进程,尽早举行第六轮专家组磋商;同意继续推进两国防务交流。
中国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和日本海上保安厅同意继续就交换情报信息和防范打击偷渡、走私、贩毒等跨境犯罪加强执法合作。中国海警局与日本海上保安厅同意充分发挥已有联络窗口作用,深化两国海上执法机构间信息和人员交流。
双方就海洋政策及海洋法交换了意见,并同意继续就此进行交流;同意尽早建立中日海洋垃圾合作专家对话平台,并于2017年实施中日海洋垃圾联合调查;确认尽早签署中日海上搜救协定的重要性,并将就此保持沟通。
双方就东海问题原则共识相关问题坦诚交换了意见。双方原则同意今年内在中国举行第六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