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联社1月6日报道,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一家刊发商业新闻的公司要求员工在短暂休息时也必须打卡,连上厕所也要如此。如今法院判决这家公司必须向数千名员工支付约175万美金(约合人民币1147万元)所欠工资和赔偿金。
这家公司于2009年7月明文规定,员工可在“任何时间”休息,但休息期间公司不会为员工支付薪金。该公司还称,联邦法律也没有明确要求公司为员工的休息时间支付薪金。
2012年11月,美国劳工部提起诉讼,控告这家公司违反《联邦公平劳动标准法案》,因为它要求员工休息期间打卡且不支付薪金,致使员工基本工资未达到7.5美金/小时(约合人民币47.5元/小时)的标准。12月16日,根据劳工部管理条例,该公司败诉。该公司的律师拒绝对此置评。
另外,《费城询问报》报道称,联邦法院要求美国劳工部和该公司于1月7日前提交支付流程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