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从去年9月29日起,韩国开始实行《儿童虐待犯罪处罚特例法》(以下简称《特例法》),但不少民众认为,《特例法》对虐待儿童犯罪分子的处罚过轻,存在很多不足。
根据韩国法务部对于“虐待儿童案件司法处理的现状”的统计,去年因虐待儿童予以刑罚处罚的犯罪分子为1049名,几乎是2010年(118名)的10倍。而最近五年里,因虐待儿童而被起诉的施暴者4名中只有1名获得刑罚处罚。
此外,韩国最高法院的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发生的违反《儿童福祉法》的116起案件中,仅予以20名(17.2%)犯罪分子有期徒刑、剥夺自由等重刑处罚。
事实上,相比过去,韩国法院已加大对把儿童虐待致死或造成严重伤害的施暴者量刑,犯罪者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但仍有部分犯罪分子被判处缓期执行。
有不少韩国国民认为“虐待没有任何防御能力的儿童是十分残忍、可耻的行为,理应加大对虐童犯罪分子的刑罚力度”。但由于绝大多数案件中的施暴者为受害儿童的父母,也有人表示“这毕竟是家庭内的纠纷,加大刑罚处罚也无法根治虐童顽疾”。
近年来,韩国保健福祉部、法务部、女性家族部以及教育部等各大部门积极加强合作,大力出台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但遗憾的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并未取得显著的成效,韩国儿童虐待案件一直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报道指出,在含苞待放的年纪受到身体和心灵双重创伤的受害儿童如何获得合理的补偿,是否可以通过加大刑罚力度来降低虐待儿童的犯罪率,仍然是韩国政府以及社会各界面临的严峻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