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官金恩认定,由桑米公司(Clayton F. Summy Co.)向原作曲人取得的原始版权只包括这首歌的乐曲而非歌词。
这件官司两年前由祝你早安制作公司(Good Morning To You Productions Corp.)提出,该公司当时正在筹拍暂名“生日快乐”的纪录片。该公司挑战目前拥有版权的华纳音乐公司,认为此曲应开放给大家使用。
金恩在43页判决书说:“由于桑米公司从未取得‘生日快乐歌’歌词,被告身为桑米公司指定的版权承继者,并无生日快乐歌歌词的有效版权。”
这件官司也要求华纳赔偿原告,并吐出原告2013年所说该公司历年来向个人与团体索取的超过500万美元用歌费。原告之一的律师发言人兰姆说,这一部分将在以后解决。
名列原告之一的合唱团“鲁伊巴四月鱼”(Ruypa &The April Fishes)主唱鲁伊巴马雅(Ruypa Mary)22日称赞法官判决。她说,她的一张现场直录唱片有这首生日快乐歌。那是因为当时第二天是她生日,乐团团员与观众对她唱歌祝她生日快乐,因此必须付华纳455美元。
华纳曾说,他们并未向每个唱这首歌的人收版税,只有用来作商业用途的人才须付费。华纳在22日判决后声明说:“我们还在看法官的冗长判决,并考虑我们的选择。”
美国法官裁定华纳对生日快乐歌无有效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