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明报》网站9月14日报道,32岁的布罗克(Kamilah Brock)入禀地区法院,指控纽约市、哈勒姆医院和数名警员侵犯了她受宪法第4和第14修正案保障的权益。她表示,去年9月12日,她驾驶大声播放音乐的宝马325Ci房车在灯位前停车,警员走到车旁,质问她为什么不把双手放在方向盘上,又指她服了大麻,把她押到警署拘留了几个小时才释放。
布罗克控诉,她翌日赎车时竟被强行送进哈勒姆医院精神病房。“我说我有一辆宝马,从那一刻起,他们便异样地看我,好像我不能拥有一辆宝马似的”。她泣述自己被手铐锁住,带上救护车,“有人捉住我,一名医生在我手臂扎了一下,我便软躺在担架上。他们脱掉我的衣服与内衣裤时弄醒了我,接着我又被弄昏过去。到第二天醒来,我只觉陷入了一场噩梦”。
住院纪录显示,她被注射了强力镇静剂,被迫服用精神科药物及接受集体治疗。起诉书称她持续要求离开,医院最终给她“对其精神状况或进展没有评述”的出院纸,事后要她缴付1.3万美元(约合8.3万元人民币)医疗费。
纽约市在法庭文件回应称,布罗克被警员截查时“行为非理性,讲话语无伦次前言不对后语”。
黑人女子被脱光关精神病院 因警察不信她有宝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