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所学校入围首批自主招生试点
2015年各试点学校自主招生计划为:石家庄一中90人、二中90人、正定中学100人、辛集中学90人、石家庄实验中学80人、石家庄第二实验学校60人、42中40人、石家庄外国语学校40人、6中60人、12中40人。
各试点学校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0%。自主招生试点学校一年确定一次,每年申报确定。对于在自主招生过程中违反招生规定,一经查实确认全市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取消第二年试点学校申报资格。
自主招生试点学校招生范围按照试点学校原招生范围确定。石家庄一中、石家庄二中、石家庄外国语学校等3所学校自主招生范围为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初三应届毕业生;正定中学、辛集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学校等4所学校自主招生范围为除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之外各县(市)、区的初三应届毕业生;42中自主招生范围为80%的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初三毕业生,20%的其他县(市)、区初三应届毕业生;6中自主招生范围为85%的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初三毕业生,15%的其他县(市)、区初三应届毕业生;12中自主招生范围为95%的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初三毕业生,5%的其他县(市)、区初三应届毕业生。
6月29日公布录取名单
试点学校依据测试、面试等情况于6月29日上午12:00之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试点学校拟录取学生将通过学校网站和学校公告栏公布,时间为6月29日—7月1日三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于6月29日下午5:00之前向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于6月30日之前予以回复。7月2日前,学生及家长与试点学校签署自主招生志愿书。中考成绩公布后,自主招生学生中考成绩高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特长生在中考专业测试合格或试点学校自主招生专业测试合格前提下,中考总分最低控制线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且达到试点学校确定的学校自主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后,试点学校予以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学生不需填报中考志愿。
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应在中考填报志愿前到被录取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享受统招生待遇。录取结束后,试点学校将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和市考试院备案。若试点学校自主招生人数不足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0%,剩余招生名额将转录为统招生。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考生填报的中考志愿录取。
记者昨日从石市教育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在不影响全市高中招生政策和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