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要求官员上报全家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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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党中央纪委副主任西奈表示,各类财产价值2000万基普(约合1.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都必须上报,包括土地、房产、车辆、机械以及各类贵重物品等。需公示财产和收入的目标人群包括高层领导干部,管理层干部,党组织、国有企业、合资企业的干部,尉级以上的军官和警察,以及从事经济工作的干部等,都必须上报自身、配偶以及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债务和收入。
2012年,时任老挝国家监察署长兼反贪局长本通·吉马尼指出,要及时处理土地转让中的官员腐败案件,并告知公众。2005年,老挝国会通过《反腐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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