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年区一网民在互联网、微信朋友圈录制一段质疑煤改气天然气初装费的视频称:“天然气公司没有钱,让群众把钱先交出来,之后三年使用天然气半价,表示交钱后就成为天然气公司股东,但三年内天然气公司坐收红利不会给群众一分钱,并鼓动网友积极转发视频”。
经查,录制发布该视频的男子系东杨庄镇刘某,东杨庄镇政府对其告知了区煤改气的政策,并对其发布不实言论视频行为进行了警告和制止,刘某不听劝阻,仍在百度贴吧散播该视频。固定证据后,永年区公安局治安机动队依法对刘某进行了传唤。
经询问,刘某对录制并散布谣言一事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提示
永年警方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上发声不能任性随意,网络运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网民要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发布违规内容、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平安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