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
有人信奉“君子动口不动手”
觉得自己受了气
打人伤人又犯法
那我痛快痛快嘴
骂你两句还不行吗?
永年公安告诉你
打住!真的不行!
很多人都认为
骂人并不违法
事实上大错特错
辱骂他人
从来不是一件小事
既与我们建设文明城市的要求背道而驰
还有可能因为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信请看下面这些案例
典型案例:
10月14日23时许,在临洺关镇健康大街某饭店门口,因停车占地方一事,饭店老板和某与经营铁板烧摊位的胡某相互辱骂对方。接警后,临洺关派出所迅速赶到现场,将两名违法人员带回派出所,经询问和某与胡某对此事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现两名违法人员已被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伍佰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以并处伍百元以下罚款。
满嘴污言秽语,动辄出口伤人,一旦形成恶劣影响,就要面临巨大的涉罪风险,所谓的祸从口出正是如此。小编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请使用文明语言进行沟通交流,遵守道德规范,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