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永年区人民法院于6月5日依法对两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共有三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一万元至二万元不等罚金。通过集中宣判,三名被告人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当庭表示认罪服判。同时,永年区人民法院还充分利用网络多媒体形式,将宣判过程向社会公众进行了直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这次集中宣判,彰显了区法院进一步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和信心。下一步,区法院将继续保持对环境污染犯罪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惩戒震慑和指引评价功能,积极采取庭审直播、公开宣判、集中宣判等多种方式,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全区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
(永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