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住建局反映:理想城小区由河北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于2008年建成后陆续入住,供暖方式采取集中供暖。2009年11月30日,房地产公司与永年县永美热力有限公司签订供热协议,由永美热力有限公司对理想城小区实施供暖。协议采暖期为2009年11月30日至2010年3月15日一个采暖期,之后每年虽仍按此协议执行,但未进行续签协议。
永美热力有限公司为民营企业,实施的是热电联产项目,由发电余热供暖。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等有关政策要求,该公司的热电联产项目不能满足正常供暖需求,因此决定停用此采暖方式。
关于住宅小区变更采暖方式问题,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对此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一般采取开发商和业主共同协商的办法解决。鉴于理想城小区开发企业竣工交房约10年,已经撤离永年,不能集中供暖是因热源消失造成的,没有主观故意;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是物业服务单位,无力承担变更采暖方式的有关费用。因此,建议小区业主采取燃气壁挂炉供暖,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自行解决冬季采暖变更改造费用。目前,区住建局正在积极协调凯源燃气公司准备足够的燃气壁挂炉,安排专业施工人员抓紧实施改造,确保小区业主冬季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