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范围、标准、时间
具有邯郸市永年区城乡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我区居住一年以上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外地转入我区入学的学生。
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
缴费时间:2017年11月5日至11月25日。
参保政策
(一)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员须全部参保。新参保居民参保时应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外来经商、务工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明。
(二)城乡居民医保的保险年度为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父母(监护人)一方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居民医保,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无需缴纳医疗保险费。超过三个月未满一周岁参保登记的,除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以外,还需承担财政补助部分,次月享受待遇。
(四)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地点
(一)城乡居民持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到其居住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其他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居住地参保登记。
(二)临洺关镇户籍,在城区内居住,不属于六道街参保范围的居民到下列参保登记点参保缴费(工作时间:上午8:30--下午5:30):
1.永年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临洺关信用社,地址:临洺关镇迎宾路229号(海城国际楼下)。
2.中国银行永年支行,地址:临洺关镇新洺北路259号(汽车东站南侧)。
3.中国银行永年迎宾支行,地址:临洺关镇迎宾大道滏阳金地楼下(新洺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4.永年区临洺关镇卫生院,地址:临洺关镇新洺路70号(教育局南侧)。
5.永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中华大街109号(区第一医院北侧)。
参保待遇
普通门诊: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75元,超出最高支付限额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负担,连续参保的居民年度内未达到最高支付限额的剩余部分,逐年累计使用,连续2年不参保的居民累加部分清零。参保居民携带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户口本)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选择门诊就医,实行即时结算;对持社会保障卡的参保居民通过读卡实现就诊支付,对于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实现支付。
慢性病门诊:长期慢性病参保患者凭《邯郸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门诊慢性病诊疗证》,在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待遇。起付标准为400元(起付金额累计计算),一年只收一次起付。符合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按60%给予支付。患有多种慢性病的,以支付限额最高病种金额为基数,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支付限额标准300元。慢性病年度门诊支付限额如下:高血压、再生障碍性贫血、癫痫病、精神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限额为2500元,慢性肝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脑血管病、慢性肾炎、冠心病、活动性结核病、帕金森病、甲亢限额为3000-8000元。
特殊病门诊:特殊病患者凭《邯郸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诊疗证》,在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保待遇。符合居民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按住院待遇给予保障。特殊病种保障范围有: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异药物、血友病。
住院分娩:顺产医保定额支付800元,剖腹产定额支付2500元。
就医流程
(一)参保居民需持统一制发的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参保凭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经诊断需要住院治疗的,应在入院3日内刷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参保凭证)办理城乡居民住院手续,不能办理住院手续的,需办理备案。未按规定使用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参保凭证)办理住院手续或备案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二)参保居民因病情需要转往市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须携带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到医保中心办理转院手续,进行备案,按转外的医保待遇标准支付医疗费。在外地三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在外地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
其他提醒您的问题
(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定要在当年缴费期内及时参保。过了参保和缴费工作的集中办理期,将无法参加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无法享受待遇。
(二)永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在洺兴南路216号。
咨询电话:6885026。
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的民生工程,是防止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惠民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为您与您的家庭增添一份安心,请赶快行动起来,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吧!
最后,我们真诚地祝愿全区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文/人社局 李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