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段视频截图:
第二段视频截图:
第三段视频截图:
光天化日下偷小孩
如此骇人的消息
究竟是怎么回事?
经与110指挥中心核查
永年警方还确实接到了偷小孩的报警!
而前两段视频也确实发生在永年
然而真实情况却是这样的
2016年12月8日8时许,邯郸永年县公安局刘汉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刘汉村村民报警称有人在刘汉小学抢走两名孩子,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并与报警人联系,报警人称是一辆面包车将两名孩子带走,已经离开了现场。同时,在赶往现场途中,刘汉村民杨某又打电话报警称其两个女儿被抢走。
简要案情:
2016年12月8日8时左右,杨某骑电动车带两个女儿上学,到校门口后从一辆面包车上下来3个人将其两个女儿抱上车,而这三个人正是杨某的前夫冀某及其家人,三人将孩子抱上车后迅速离开了现场。
经过民警调查得知,开车带走两个孩子的正是杨某的前夫冀某。经进一步调查得知,2015年杨某与前夫办理了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杨某,冀某带走两个孩子的原因是杨某一直不让其看望孩子,也阻止其父母来看望孩子,冀某一家因十分想念孩子所以才有上述事情发生。
对于带走孩子的原因,冀某表示是为了给孩子买衣服,并没有强行带走孩子的意思。冀某同时表示对于该事的做法确实欠妥,并且表示会与杨某一家积极沟通此事。
原来这是一起家庭纠纷,根本不是偷孩子。
那么第三段视频呢?
对于第三段视频,小编经过查找,根本不是发生在永年,而是在保定,而且也不是偷小孩,并且保定警方早于12月4日进行了辟谣。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是还是要转发给周围人,提醒大家小心”这就是此类造谣、传谣者的逻辑,而且“提醒一下总是好的”这种逻辑在网络上还有相当大的市场。但是,通过谎言来进行善意的提醒,这恰恰违背了“程序的正义”,也就不存在什么正义的后果。永年警方提醒:造谣、传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警方提示
1、在互联网上散布不实信息,如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制造、传播网络谣言者的法律责任。
2、我国曾出台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对于编造恐怖信息,传播或放任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应认定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而在朋友圈,即使不是造谣者,一条谣言如果被转发超过500次就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