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络从国外购买没有我国药监部门审查的性保健药,再通过网上在国内进行销售。日前,山东籍的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涉嫌销售假药罪,被河北省永年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张某曾在新加坡打工,工作期间认识了广东人丁某并从丁某手里购买过性保健药。张某回国后,便想到。通过仍在新加坡工作的丁某从国外购买性保健药,他在国内进行网售的方式赚钱。于是,张某联系丁某,并开始通过网络从新加坡让丁某发来了多款性保健药,在国内通过微信、淘宝等方式进行销售。截至案发,张某共向河北、山东、江苏、广东等地销售各类性保健药50余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按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论处”之规定,并经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张某销售到河北永年的药品进行鉴定,张某通过网络销售到河北的性保健药为假药。
日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