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一辆满载货物的电动三轮车行驶至快速路南洺河大桥15公里处时,巡逻民警发现车辆货箱内着火,因抢救及时,没有酿成重大事故,也未造成人员伤亡。
中午12时许,武安市公安交警大队康二城中队长卢刚带领辅警韩佳明、郭拥在快速路段巡逻时,发现快速路工业园区方向有黑烟飘空,卢刚凭借多年执勤经验断定前方定有异状,当即驱车前往。
临近时发现路边停着一辆满载货物的电动三轮车着火,骑车的老大爷站在一旁慌张无措。民警来不及细问情况,迅速决断,一路负责疏导路过此地的车辆进行避险,预防二次事故的发生,另一路负责现场救援,利用对讲机呼叫附近执勤民警支援,同时拨打火警119请求救火。
由于火势较大,警车上的小型车载灭火器并不能将火彻底扑灭,为了不让火势蔓延,民警拦截了一辆恰好经过的洒水车进行灭火,暂控火势。随后119也赶到现场,经过数分钟的扑救,大火被扑灭,所幸的是这场事故没有人员受伤。
交警提醒广大群众
购车时一定要购买合格产品,并在提车时加强对各项性能的检查;驾车出行前要认真检查车况,确保安全后再出行;在行车途中保持安全规范操作。
如果发现车内有异味、异响等异常情况,一定要及时找安全区域停车、熄火检查,必要时联系专业人员或报警处理。
(武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