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全年全域文明祭祀禁止野外用火》要求,减少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着力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切实杜绝野外用火现象,武安市公安局精心部署,强化职责,持续不断地对防火灭火工作进行大力宣传,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查处野外用火行为,强力推进全年全域文明祭祀工作开展。
但仍有一些群众不顾法规条令,非法野外点火焚烧,造成重大隐患!
3月27日下午,矿山派出所在辖区进行防火巡查时,发现孔某在山边地里焚烧玉米秸秆,随即被民警当场制止,当日给予孔某行政拘留7日处罚。
3月27日下午,城关派出所民警与武安镇包村干部在辖区联合巡查防火工作时,发现宋二庄村某地有人点火,民警赶到现场后当场制止,经查系宋二庄村民张某,在其种植地边将杂草点燃,所幸没有造成较大隐患,当日对李某行政罚款决定。
武安公安郑重提醒:冬去春来,天干物燥,气温回升,正是火灾事故的多发季节,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武安警方在不间断的强化防火灭火巡查的同时,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种野外违法用火行为。
禁燃禁烧,人人有责!
违禁必罚!绝不手软!
让我们行动起来,
从我做起,禁燃禁烧,
珍惜环境,爱护家园,
让天空更蓝,空气更好,生活更美!
(武安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