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冬以来
全市没有有效降水
天气十分干燥
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
违规用火 严惩不贷
这不,3月22日至24日
又有6名违法野外用火行为人
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有图有真相
真是
用火不守法
亲人两行泪
2019年3月22日上午11时许,马某田(男,60岁)在伯延镇伯延村自家的责任田内违法野外用火(烧荒草),被伯延镇防火工作人员当场发现并移送至森林公安局处理。经依法询问,违法行为人马某田对自己违法野外用火行为供认不讳。当日下午16时,马某田被市森林公安局送至邯郸市行政拘留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3月22日10时许,邑城镇赵店村村民王某成(男)在本村自家责任田内违法野外用火,被邑城镇政府防火工作人员当场查获,邑城镇工作人员把火扑灭后将其移送至市森林公安局。当日下午16时许,王某成被森林公安民警送至邯郸市第一行政拘留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日。
3月22日下午14时许,矿山镇北山底村村民王某昌(男,60岁)在本村村东他人责任田内违法野外用火(烧荒草),被矿山镇工作人员和市森林公安民警当场查获并传唤至森林公安局。当日18时,王某昌被森林公安民警送至邯郸市第一拘留所处予以行政拘留7日。
3月22日下午14时20分,西寺庄乡北梁庄村村民尹某良(男,57岁)在自家责任田内违法野外用火(烧玉米秸秆),被市森林公安民警当场查获并传唤至市森林公安局。因尹某良患有严重疾病,被处以行政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3月24日中午12时许,康二城镇康东村村民李某星(男,59岁)在本村村东菜地内违法野外用火(烧荒草),被康二城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并移送至市森林公安局处理。16时,李某星被森林公安民警送至邯郸市第一行政拘留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3月24日下午15时许,上团城乡北西庄村村民李某宝(男,64岁)在本村村北自家责任田内违法野外用火(烧秸秆),被上团城乡防火工作人员当场查获并移送至市森林公安局。晚22时,李某宝被森林公安民警送至邯郸市第一拘留所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据森林公安的警察蜀黍介绍:
从2019年元月1日至3月24日,市森林公安局共查处违法野外用火案件74 起。其中:治安拘留47人,行政罚款23人,批评教育4人。
近期大风天气持续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迅速上升。同时,随着春耕备耕等农事活动逐步展开和清明时节临近,生产、生活、上坟祭扫等野外用火行为增多,对森林资源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市森林公安局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严禁携带火种入山,杜绝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对违规野外用火和引发森林火灾的违法犯罪行为,森林公安部门将依法给予严惩。
同时,市森林公安局提醒广大群众: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严禁烧火取暖、野外吸烟、乱丢火种、烧纸祭祀;严禁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严禁野炊、生火烘烤食物;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爆破作业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新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