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5日22时许,武安交警大队营井中队指导员刘艮生带领7名民警在马庄路口设卡夜查时,一辆号牌为冀D896QG的小型面包车进入民警视线。该车在路边走走停停,根据多年工作经验,刘艮生断定此车有违法行为且试图躲避检查,于是带领民警上前查看。执勤民警走上前按照常规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当面包车车主打开车门,民警看到的竟然是满满一车的烟花爆竹,且车主为方便拉货物已将后排座位全部拆除。
据有关规定,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必须使用专门的危险品运输车,驾驶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的情况下,驾驶车辆运输烟花爆竹,属于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的违法行为,运输过程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民警立即依法将该车予以扣留,及时消除了一起道路安全隐患。
目前,交警大队已将该车移交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