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2日,刑警三中队接到淑村镇赵某报警称:北安庄刘某某,以虚构能处理其丈夫死亡事故为由,先后骗取其七万元左右。
接警后,刑警三中队中队长于涛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民警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于2016年12月18日,以涉嫌诈骗罪对刘某某立案侦查。然而当民警对刘某施行抓捕工作时,却发现刘某早已潜逃。
刘某某虽然逃离,但民警对其的追捕工作却从未停止。2017年2月16日,民警经过大量细致摸排工作,证实刘某刚回到家中,中队领导于涛、李永良立即带领朱秀峰、高云刚等同志赶赴刘某家附近布控,成功将其掏窝抓获。
经审讯,刘某某对诈骗赵某七万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2016年2、3月份,刘某某以给赵某某买地下室为名,诈骗赵某某一万四千元。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