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机动车辆更新淘汰加快,在全县各主次道路、城区道路、居民小区、后街背巷、公共停车场等场所,出现了一些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公共车位、人行通道、消防通道,严重影响县容、县貌的无人使用、无人维护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俗称“僵尸车”)。“僵尸车”不仅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增加交通压力,还存在自燃、自爆等安全隐患,给群众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为深入开展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公共车位、人行通道、消防通道,严重影响县容、县貌的无人使用、无人维护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各主次道路、城区道路、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区域。
三、整治时间
2019年9月29日至2019年10月6日
四、方法步骤
(一)凡是符合“僵尸车”特征,属于整治范围内的车主或管理人,必须立即对相关车辆自行处理。
(二)交警大队将于9月29日开展集中整治,对符合特征的“僵尸车”予以拖移,集中存放。
(三)“僵尸车”车主于2019年10月30日前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行驶证、购车凭证等)到魏县交警大队法制科办理相关认领手续(联系电话:魏县公安交警大队3518418)。逾期无人认领的车辆,将依法处理。
(畅通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