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31日,魏县公安局联合北皋镇政府、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监督局,及时取缔一家污染环境的商砼企业,并依法行政拘留两名涉嫌妨害执行公务的犯罪嫌疑人,有效改善了辖区环境质量。
近日,魏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北皋镇陈村非法经营一家商砼搅拌站。获取该情况后,我局高度重视,由县局党委委员、副政委申书清,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卫红带领巡警大队、城建所、北皋所、环安大队等科室民警迅速抵达现场,并责令相关企业立即拆除所有生产设备。在执法过程中,企业老板儿子陈X超,陈X加拒不配合并阻挠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相关规定,对两位涉嫌妨害执行公务的人员做依法行政拘留处理。
温馨提示
为什么要取缔非法商砼
“砼”是“混凝土”的同义词,混凝土作为重要的建筑材料,对于生产经营的准入标准国家一直有着严格的规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生产资质与环评资质,完善污水处理及防尘设备。没有污水处理设备,厂区内污水横流。也没有防尘网,为风沙扬尘埋下隐患。
引申学习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全党要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