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3日,魏县公安局野胡拐派出所接到报警,魏县魏城镇某村张占某称:2016年12月底,魏县野胡拐乡某村李军某以给张占某的母亲、岳父办理廉租房为由,诈骗张占某现金30000元。
接警后,野胡拐派出所的民警迅速展开工作,先后到县住建局、民政局调查取证。在认定事实后,于2017年2月17日立案,并对犯罪嫌疑人李军某依法传唤,但其却始终没有到案,办案民警遂对其上网追逃。
案件发生后,魏县车往镇、德政镇、沙口集乡、大磨乡、邯郸县等群众陆续报警,均称被李军某以办理廉租房、低保户、养殖扶贫等理由诈骗群众钱财,他们中被诈骗金额1000元至40000元不等、另有分期付款手机四部。
野胡拐派出所迅速将该情况向县局党委进行了汇报,县局党委主要领导要求,一定要迅速破案,尽快将李某抓获归案。按照县局党委指示要求,该所针对李某军作案特点,开展了大量的侦查工作,终于获取了其活动规律和藏身地点。
经过精心部署抓捕计划,民警们蹲坑守候,提前设伏,2017年8月21日,犯罪嫌疑人李军某被办案民警一举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军某,对其以收取钱财为他人办理廉租房、低保户、养殖扶贫等借口诈骗现金和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共作案20余起,涉案金额多达25万元。
目前,李某军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