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7日18时许,魏县人民政府县长樊中青亲自督导环保工作时,发现在魏县魏城镇魏州东路东关村段路南、北两处煤球加工厂在已经责令停业的情况下依然隐蔽开工。
魏县公安局接到情况后,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由李卫红副局长亲自指挥,魏城镇派出所所长王学文带领所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经工作查明,两处煤球厂早已于2016年被我县工商部门撤销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环保局也已经对其责令停业。我局民警迅速取证,固定相关证据,并将两处煤球厂的实际责任人曾谋、田某依法控制,于当日22时许对两名拒不执行政府命令的违法嫌疑人依法执行拘留。
在当前环保工作十分严峻的形势下,个别人仍然利益熏心,拒不执行政府命令,违法生产和加工,其结果,必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