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奖举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线索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的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到疫情结束,实行有奖举报。
一、举报对象
2019年12月以来,从武汉回来的人员和去过武汉的人员。
二、举报奖励
凡举报上述人员信息,经全面排查组核实未登记在册、信息准确,奖励第一举报人1000元。举报人须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居住详细地址等真实有效信息。
三、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借机诬陷、打击报复他人等恶意虚假举报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0310-3892535(24小时)
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