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涉县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个别网民在微信群、朋友圈中发布、转发未经证实的不实信息,甚至个别网民以谣传谣,误导广大群众,对全县社会稳定造成影响。为了切实维护网络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涉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涉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对网络传播的信息(文字、图片和视频等)要仔细甄别,未经证实的信息不得上传、转发、传播和扩散,自觉做守法公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对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及其他网络平台传播的没有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和文字信息,不得随意转发传播,发现不实信息,要积极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三、对已转发的不实信息要快速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四、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群主等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络空间是法治空间,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务必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要通过官方权威渠道获得信息,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抗击疫情,人人责无旁贷。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信息。
举报电话:
涉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电话:0310-3893308
涉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310-3880110
举报邮箱:zgsxxwwxb@163.com
涉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涉县公安局
2020年1月27日
文章来源: 网信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