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执行,剑指老赖!
2019年5月9日,涉县法院执行局神速腾退一套“老赖房”,从出发到交付完毕,仅仅用了不到一个小时,整个过程高效迅速,当事人给执行局高效率的工作作风点了一个大大的赞。决胜执行难,我们用效率说话,让老赖无处藏身!!!
一、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李某明
被执行人:李某刚、申某霞
申请人李某明申请执行李某刚、申某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冀0426民初583号民事判决书,李某明于2016年5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李某刚、申某霞给付人民币3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4年11月30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本院于2019年2月28日对李某刚、申某霞的房产进行了拍卖,流拍以物抵债后,冯某、王某住在被拍卖房产,经承办人多次做其工作,仍拒不迁出。
二、制订预案
为了对老赖形成震慑作用,经过与当事人、御湖天城物业公司协商,执行法官研究决定2019年5月9日对此案件强制执行。为此,执行法官连夜制作了执行预案,设定专职执行现场总指挥,并下设执行实施、现场警戒、安全稳控、宣传报道等四个小组。为保证执行活动的公开公正,此次执行活动还邀请了公证处、御湖天城物业工作人员见证执行。
三、高效执行
早上九点,执行法官、法警列队,准备出发,九点十分,全体人员到达御湖天城小区,开始执行。
在执行现场,该案主办法官周法官在强制执行前与冯某通话,再次对其告知准备强制腾房。冯某在接到通知后,依然拒不配合。随后,执行法官通知开锁公司强制打开房门。
房间打开后,执行干警对屋内的物品进行了检查,并一一登记。九点四十,屋内物品收拾完毕,执行干警整理剩余物品。九点四十五分,执行法官开始制作执行笔录,涉县公证处公证人员在笔录上签字。执行过程中,工作人员运用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等设备对整个过程进行了全程实录。
九点五十,执行法官向当事人交代房屋腾空事项,向其交付房屋。“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可算给我们解了老大难了,多亏了你们啊!”当事人李某明及其妻子在一边看到整个执行过程后,激动地说,并表示涉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执行工作过程规范、整体效率高,对整个执行结果很满意。
最后唱首歌给老赖:
欠款不是你想赖,想赖就能赖!
法律不是你想躲,想躲就能躲!
2019年涉县法院执行攻坚
永远在路上!
(涉县时讯)